“开四停四”!广州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配套措施明起(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配套措施提出: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个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个自然日以上。
16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作相关解读,以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及媒体关切。
《通告》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就本市部分区域实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年X月X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路三期辅路(不含)、尖棚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二、以下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不适用本通告第一条规定: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中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二)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
三、法定节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四、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依据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适时调整“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年X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州是不是准备“限外”了?
调控政策配套措施是不是“限外”?
快来看交警蜀黍权威解读
1广州是不是准备限外了?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不是“限外”措施,是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俗称“限牌”)的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其目的是确保调控政策取得成效,并尽可能地减少对其他城市车辆往来广州的影响。
目前,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金盾网挂网征求民意。
2市民如何反馈意见?目前,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金盾网挂网征求民意,市民对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可根据金盾网上的征求意见公告相关指示,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途径1信函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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