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广州市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工作,根据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需要长期频繁进入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管控区域的政务、商务、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等3类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以下简称管控区域),可在6月1日起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不受“开四停四”措施管控。
预约登记办理的条件和流程
政务类
办理对象外地政府驻穗办因公务需要长期频繁在管控区域行驶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
办理条件机动车所有人须为单位,经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确认的外地政府驻穗办公务车辆。
办理流程由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统筹收集相关单位材料,核定办理单位和数量后,转广州市公安局核实车辆信息,完成预约登记。
需提供材料机动车行驶证、申请单位证明(盖公章)等。
受理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单位年6月1日至年6月30日向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提出申请。以后每年受理申请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
有效期每次办理有效期为一年(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商务类
办理对象重点企业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在管控区域行驶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
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符合多项的,由企业自行选取其中一项办理)。
1
根据《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被广州市政府认定的总部企业,可申请预约登记3辆车。
2
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入库的制造业骨干企业及上一年度纳税额超过万元的“两高四新”企业,可申请预约登记2辆车。
3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认定为新引进的重点企业,可申请预约登记2辆车。
4
企业上一年度向广州市税务部门纳税总额超过万元的企业,可申请预约登记1辆;纳税达到1亿元以上的,可申请预约登记2辆。
纳税统计范围:指除代扣缴个人所得税、海关关税以外,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收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需提供材料机动车行驶证、已加载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通过网上申请平台
(广州交警网上车管所网址为: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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