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汉坤律师事务所王勇︱景晴︱丁笑︱柳之巍
开曼群岛(CaymanIslands,以下简称“开曼”)作为全球主要离岸金融中心之一,因具有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成熟完善、企业信息保密等优势,长期以来都吸引着全世界资本玩家的目光,是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主流的设立地之一。自开曼于年6月8日公布《年有限责任公司法案》[1](“《开曼LLC法》”)并于年7月8日正式实施以来,开曼在原豁免公司(xmptd
本文编辑:佚名
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http://www.bianyemua.com/bymfzi/6490.html